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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时间:2023-03-05 03:57:51
「本文来源:安徽商报」1月1日上午,合肥出租车驾驶员谢先生来到包河车管所,为自己的出租车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书,自己的出租车也实现了“两权各一”(即车辆经营权、车辆所有权统一)据了解,去年12月31日合肥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个体巡游车车辆产权可自行选择登记到车主或现有企业名下,建立自主经营、委托管理、组建公司三种共存的经营方式,理顺了企业、车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责利。
记者获悉,合肥市区共有巡游出租汽车9402台,其中公司化经营车辆2642台,个体经营车辆6760台,此前个体车辆经营权确定给车辆实际出资人(即“车主”),车辆产权相关证件登记在巡游车经营企业名下,实行公司化管理。
《意见》明确个体巡游车遵循自愿原则,可继续登记在现有巡游车经营企业名下,或按照车辆经营权使用证持有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原则,将车辆产权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登记到车主名下同时强化了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车主可自主选择经营方式,选择自主经营的,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实施自主管理;选择委托服务管理的,可保持现有或变更服务管理企业;值得提醒的是,由车主共同组建公司的,应当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并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车辆经营权归公司所有,车辆产权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需登记在公司名下,实行公司化运营。
《意见》中还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以车辆为单位,对个体巡游车经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运营服务情况、文明创建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作出“准予继续经营;责令整改且整改合格后可继续经营;限制经营;收回经营权”相应处理。
1月1日开始,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各相关部门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程序,开通相关证件办理的绿色通道,依法从快从简办理,为广大车主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两天时间已办理出租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637台。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举报/反馈